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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卫健委】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21 09:18:01  作者:  点击量:

晋教体函〔2019〕36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6号)要求,扎实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中华民族兴衰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化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健康素养。要加强宣传和倡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共同营造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良好氛围。

  学校要切实承担起预防艾滋病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成立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宣传、教务、共青团、校医院、学生社团等相关部门和学生组织组成的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制订并实施防控方案。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要将外

  国留学生纳入本校艾滋病预防教育,与国内学生一道接受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综合干预等服务。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联合督查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督促限期整改。

  二、明确职责,积极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机制

  (一)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健康教育。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领域,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婚恋教育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内容,强化学生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的婚恋观念。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健康教育。在现有健康教育相关课程中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强化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新型毒品等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预防、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危险行为的伤害。要加强专兼职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二)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加大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经费投入和技术支持,发挥专家作用,为学校提供预防艾滋病教育技术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要支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特点、当地学生艾滋病疫情形势和影响因素,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教育方案;指导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国家应对艾滋病流行的政策与措施。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要

  求,协助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积极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要优化自愿咨询检测点、快检点、自助检测材料和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布局。要进一步完善符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艾滋病防控核心信息和警示案例,以提高学生预防艾滋病能力为核心,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提供支持。

  (四)学校

  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将艾滋病综合防治教育纳入教育计划,确保普通中学落实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专题讲座,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生入学体检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鼓励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跨校学分课程等纳入教学内容。医学类、师范类院校要在教学计划中增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相关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校医,不断提高校医服务师生健康的能力。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提高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能力。要坚持经常性与重要时间节点(“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寒暑假前、毕业前等)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结合警示案例,全面普及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要探索利用“互联网+综合干预”“互联网+检测”等新手段,帮助学生识别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知晓寻求帮助的途径和方法。要激发相关学生社团、学生预防艾滋病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学生参与预防艾滋病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和社会实践,提供必要支持。积极支持“美好青春我做主”红丝带健康大使青春校园行等活动。

  三、健全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

  各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召开学校艾滋病防控会商会议,共同分析学校疫情原因和影响因素,研究综合防控对策,督促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防控措施。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9月和次年3月,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行政区域内学校上半年、全年及近4年每年新报告学生艾滋病感染、死亡情况和疫情分析(不通报感染者个人信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相关学校的沟通,向行政区域内相关学校通报本地区学校艾滋病疫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依法开展学生艾滋病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综合干预和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相关学校做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学生疫情开展专题调查,了解学生感染途径和影响因素。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