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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23 12:39:39  作者:  点击量:

一、库房管理员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宜设主食、副食区(库)存放。

四、库房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五、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七、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厚度不得超过1cm)、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八、设置纱窗、排风扇、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抽烟。

九、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